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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下转D24版)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878,436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万股,并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87,288,01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880,09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407,91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878,436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41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罗普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罗普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78,43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23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罗普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目前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中国注册会计师,1986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002110)、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099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002578)、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79)、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78)、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2788)、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8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605086)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总监:连益民,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负责经理:叶亚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公司代码:688619                                公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发展迅猛,扩散及更新迭代速度快,如不能密切追踪前沿技术变化并将新技术用于客户服务升级,公司在同行业竞争中将不具有竞争优势,无法实现可持续的业务稳定及业务增长。公司逐年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特别是利用上市后的募集资金和融资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及相关技术人才储备。

  (二)销售季节性风险

  公司存在上半年与下半年销售收入不均衡的特点。收入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以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等政府机构、军队和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为主,客户采购及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客户通常年初制订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年中进行采购招标和项目建设,下半年进行验收和结算,因此公司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三)行业竞争激烈风险

  公司业务的各个细分行业领域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知名同行企业已取得相应竞争优势。面对这样的竞争格局,公司将继续在公安、应急、军工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深度布局,并在工业互联网、医疗、养老等其他领域尝试业务外延。公司立足于多年行业知识经验积累及自身保密资质优势,与行业内的一些知名竞争厂商采用不同战略侧重,形成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供应商建立产品互销,营造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行业生态。公司以抓住政府的广阔市场机遇为目标,确保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快速输出产品+数据服务的定制化实战解决方案,贴近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四)应收账款过高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21,257.55万元、33,300.03万元、1,043.87万元、17,130.18万元和14,713.37万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为公安、政法、监所等政府部门,针对该类客户开展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但受财政付款审批进度、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导致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此外,公司分期收款项目一般需在3至6年时间内分期收款,收款期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虽然根据历史经验,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各地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若未来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不排除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款周期长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997.55万元,与公司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公司存在经营流动性风险。该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主要以公安、政法等政府部门为主,针对该类客户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而受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回款周

  (下转D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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