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 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7日,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顺利完成一期发行1,000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24号),公司一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1,000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壹拾亿元整)。经审验,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收到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98,940万元(人民币玖亿捌仟玖佰肆拾万元整)(已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万元),已于2020年8月18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该账户。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2万元(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元整)(其中人民币142万元尚未予以支付),实收募集资金扣除该等发行费用,再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各项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80,377.36元(人民币陆拾捌万零叁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8,660,377.36元(人民币玖亿捌仟捌佰陆拾陆万零叁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139,260.99元(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20,003.14万元,净利润为-127.2万元(请参阅公司2021-044号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负极材料项目尚未投产,该路线是否能成功商业化,项目何时能顺利投产并实现盈利,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近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涨幅达到68.75%,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核实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其他说明

  近期公司发现有关于钠离子电池相关的行业报道和讨论,基于谨慎性原则,现将公司相关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发布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山西新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公告》(请参阅公司2021-022号公告),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新阳公司拟通过与有行业优势的主体合资成立子公司的方式建设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2021年4月20日,新阳公司与北京中科海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了山西华钠铜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华钠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开展钠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设备的采购,截至目前尚未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尚未投产,尚不产生任何收益。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