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交所开展专项检查 持续强化新股报价行为监管

  本报记者 昌校宇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实施以来,深交所不断完善新股发行承销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监测分析识别新股报价异常线索,采取现场检查、监管提醒等措施,持续强化报价行为监管。

  8月12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深交所获悉,今年上半年,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11家网下投资者实施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定价依据不充分、未严格履行定价改价决策程序等问题,分别采取暂停资格1个月至3个月、下发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同期,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网下投资者改价未报备原因等其他不规范操作情形,发出监管工作函9份,谈话提醒19家次。

  近期,深交所关注到少数网下投资者在报价过程中出现改价频次多、改价幅度大、报价持续高度一致等异常情况,据此,再次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相关9家网下投资者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基金公司、1家证券公司及1家财务公司。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后续工作措施。

  平稳有序推进注册制改革,塑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需要市场参与者规范自律、共同努力。深交所表示,将持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持续完善新股发行定价相关规则体系,不断提升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强化监管协作,加大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与市场各方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生态。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