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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2021年8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2.79元/股,总市值266.03 亿元,静态市盈率为93.77,滚动市盈率为93.12,高于电力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

  ● 2021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在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后,8月1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1年8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2.79元/股,总市值266.03亿元,静态市盈率为93.77,滚动市盈率为93.12,高于电力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再融资事项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新能源建设类项目、新能源领域的资产或股权收购项目、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再融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再融资董事会决议日原则上不得早于2021年11月15日。目前公司再融资事项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幕信息保密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其他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目前正在筹划的再融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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