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 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 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到樊崇、徐学亭、李铮、贾娜、王海霞、盖文杰、郭洁、李斌、崔希有九人,由董事长樊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796,010.55元,少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25,630,000.00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金冠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8,829,237.98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6,966,772.57元。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慎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5,796,010.55元少于《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25,63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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