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0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1-2已经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8月14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2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8月3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肖冬磊、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2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0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2021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以下控股子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于控股子公司贷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业务。申请授信额度为5.5亿元,以各家银行实际授信为准,但实际使用及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的金额上限,一年范围内在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但实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2亿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4、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少数股东以其持有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申请授信额度为5.5亿元,实际使用及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的金额上限,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97,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784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7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额度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实际使用及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0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进一步实施拓展公司业务,保障公司未来的产业战略顺利实施。
2、投资行为所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审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阮国松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中泰广场A座8楼
6、经营范围:药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一、二、三类),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诊所服务;保健品、中药饮片生产、销售。
7、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和影响
此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全面拓展业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实施拓展公司业务,保障公司未来的产业战略顺利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0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出版物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母婴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药品委托生产、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文具用品零售、外卖递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物业管理、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柜台、摊位出租、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等”,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0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21年8月6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0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山西)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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