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35元/股)的130%(即30.355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35元/股)的130%(即30.355元/股),将触发“长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长城转债”。
一、“长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400万元,期限6年,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9号文同意,公司6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城转债”,债券代码“11352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城转债”自2019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4.1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3.35元/股。
二、“长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35元/股)的130%(即30.355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35元/股)的130%(即30.355元/股),将触发“长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长城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长城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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