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并均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内容。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欧阳彪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欧阳彪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欧阳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欧阳彪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1及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晓红、李静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韩金龙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牛增强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欧阳彪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立娟女士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韩金龙先生、牛增强先生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金龙先生及牛增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韩金龙、张庆茂、张洋,其中韩金龙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韩金龙、张庆茂、李向宏,其中张庆茂担任召集人;
3、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牛增强、李向宏、郑荣富,其中李向宏担任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郑荣富、贾松、李向宏,其中郑荣富担任召集人。
上述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郑荣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四、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欧阳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欧阳彪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 总经理:贾松先生
2、 副总经理:谢强先生、卢国杰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周航先生、郭自然先生
2、财务总监:谢强先生
3、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001062
电子邮箱:ir@uwlaser.com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立娟女士,中国国籍,199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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