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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