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济宁高新区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PPP项目正常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利禾”)、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建设”)拟为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东方生态”)的融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本公司、东方利禾、中邦建设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为济宁东方生态的融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以各社会资本方持有的济宁东方生态的股权设定质押。
2、担保金额:公司5.88亿元,东方利禾2867.80万元,中邦建设2867.80万元。
3、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开始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7,255.57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5.7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42,730.07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64,525.50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35%和5.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其他
1、其他承诺
1)各社会资本方承诺按持股比例保障济宁东方生态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余额满足下一期贷款本息还款需求;
2)如发生工程建设质量或进度不达标、济宁东方生态绩效考核不达标或项目出现退库、项目合同解除等协议约定的情形,各社会资本方承诺按持股比例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2、其他风险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为有限责任担保,其他社会资本方股东以同样方式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风险控制措施,且对按持股比例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承诺设定了条件,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项目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提供了支持函,部分情况下社会资本方股东可向第三方索赔,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风险。
本次公告依据正式的担保协议,且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济宁东方生态的相关担保信息以本次公告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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