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法官否决了摩托罗拉对利息补偿的计算方式,认同公司提出的利息计算方式,判决公司赔偿摩托罗拉51,128,975美元的利息;判决公司支付2,674,631.36美元的诉讼杂费。
上述关于利息金额的判决,是法官基于一审判决的金额,按照公司主张的计算方式计算所得。公司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故也不认可本次利息赔偿的判决金额,仅对利息提出了合理的计算方法,法官采纳了公司提出的利息计算方法。
以上动议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案仍处于审后程序(Post Trial)阶段,双方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对双方动议的决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美国法律,本次诉讼的上诉期从利息赔偿判决日起算30日内,即美国时间2021年9月10日之前。公司不认可一审判决及本次动议的判决结果,将充分行使美国司法程序赋予当事人的各项抗辩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进一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2-3年。公司相信美国司法系统终将对该纠纷做出公正的裁决。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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