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6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和逐项回复。根据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单独发表了专业意见。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