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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王征与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重名,非同一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影响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射频器件制造业位于通信产业链的上游,交付的产品经过设备集成商的集成后最终安装于移动运营商投资建设的移动基站中,而移动基站属于通信网络的基础设施,其投资规模和速度与各国对通信产业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所以射频器件制造业的行业规模最终取决于通信网络的建设速度和各国的支持力度。

  报告期内,全球4G和5G网络依然同步投资建设,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国政府及运营商对通信产业资本支出持不同态度,部分国家经济阶段性停摆和衰退的情况继续发生,暂时推迟了通信产业资本资出,部分国家希望通过通信产业投资刺激或拉动经济。国内方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末,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948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7万个。其中,4G基站总数为584万个,占比为61.6%;5G基站总数96.1万个,其中1-6月新建19万个。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今年新建5G基站60万个以上,由此可见,报告期内,国内5G基站建设未达预期。2021年7月18日,中国广电及中国移动48万站的5G 700M无线网主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公布;2021年8月1日,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24.2万站的2.1GHz 5G SA建设工程无线主设备联合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正式公布。上述集采落地将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产业链带来催化和提振。

  2、国际贸易摩擦影响

  报告期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反复,美国政府对中国科技企业继续加压。同时,由于受到来自美国政府的影响,全球有数量不少的国家选择放弃使用我国移动通信设备集成商的5G网络设备,这些对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及产业链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竞争格局

  3G/4G 时代,通信基站主要采用传统金属腔体滤波器,5G 时代Massive MIMO(大型矩阵天线技术)和有源天线技术的运用使陶瓷介质滤波器成为构造基站AAU 的重要技术方案之一。伴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迭代演进,原老牌射频器件厂商在技术、质量、交付、成本、响应及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竞争依然激烈,同时,随着陶瓷介质滤波器的大规模应用,以往主营介质材料的厂商也加入了5G滤波器的竞争,且部分竞争对手亦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行业格局重新洗牌。

  4、内部运营

  报告期内,面对上述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积极修炼内功,继续深耕通信射频器件业务,实现了公司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729,152.17元,同比增长25.84%,其中发往国外产品的营业收入307,660,598.07元,同比增长207.83%;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09,418.78元,同比增长61.26%。

  (1)市场拓展及技术突破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客户的密切沟通,主要客户关系进一步强化,对老客户新业务进行深度挖掘,与传统的滤波器业务形成合力,更大程度地向客户突显核心战略供应商应有的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突破宽频方面的技术,主要应用在4G、5G,共站使用,多T多R,研发中心成立多个不同领域的攻关团队,从设计到生产全面攻克,取得了客户认可,在广电700M和电联项目上均获得了较好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拓了微波天线和AFU市场。微波天线已经本地建厂,围绕客户物流辐射范围,依托和整合优化当地专业供应链,保证和提升产品的成本和物流优势,大部分口径天线投入生产和批量交付;在此基础上将协同、配合客户研发、导入更多系列产品;AFU已经在客户端取得重大突破,并加大了人才投入和产品范围,建立了测试场。同时,海外客户介质波导滤波器进入小批量认证阶段。

  另外,公司在环形器、结构件、5G抗干扰器件、陶瓷等多个新业务方面持续发力,正式成为多个新客户的供应商,同时部分新业务进入核心客户资源池并进入产品开发测试验证阶段,部分新业务进入了投标阶段,获取了正式订单。

  (2)成本管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同时受全球政治、经济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锭、铜、银板、锡、钢等大宗金属原材料及化工、电子元器件等物料)价格、国际物流运输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导致公司成本压力大幅上升。公司基于客户价格目标反向推动成本目标,加大了费用管控和优化力度,通过目标导向牵引、业务改善推进、人员定编管理等措施,从设计方案优化、BOM材料、生产工序与工艺等方面全流程降成本,推进内部运营改善,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自动化整线投入,复制多台成熟的关键工序设备,有效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自动调试设备持续大量投入并开始批量使用,降低了对调试人员的依赖。

  (3)弹性安全供应链构建方面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压力,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积极沟通,及时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加强长周期物料风险备料,并持续推动内部进行物料的补充、优化、替换,以应对海外政治与疫情的不确定性,保障供应链安全。同时,供应链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交付效率,保障产品及时稳定交付,提高交付弹性。

  (4)合规治理及人才激励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以证监会部署的上市公司治理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体系运行监督,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并推行了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推动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5)对外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产业基金在ICT等赛道继续布局,长沙华业高创、苏州深信华远及恒睿三号已完成对光彩芯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河半导体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四川神光石英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科韵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智融科技有限公司、福瑞泰克(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随机漫步(上海)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聚芯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的投资。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杨红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补充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副董事长吴昊先生、董事孟凡博先生、钟伟刚先生、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25元/股调整为5.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杨红女士、朱晖先生、钟伟刚先生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董事夏勇先生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4名关联董事回避后,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5名,本议案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意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公司8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21.20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5.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杨红女士、朱晖先生、钟伟刚先生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3名关联董事回避后,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6名,本议案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意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公司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2.92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5.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夏勇先生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后,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8名,本议案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意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保函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单位:亿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主要内容:

  随着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790万元,即增加2021年度向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接收处理机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7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回避后,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8名,本议案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补充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10元/股。上述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421.2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52.9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8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1.2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亦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1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92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皆为 5.10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披露行权结果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凡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行权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4.12万份,行权价格为5.10元/股,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9年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8人调整为8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798.00万份调整为792.00万份;预留权益由112.00万份调整为118.00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2019年3月1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792.00万份,行权价格为6.40元/股,激励对象为87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9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792.00万份,激励对象为87人。

  7、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2019年5月30日为股票期权的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118.00万份,行权价格为6.40元/股,激励对象为11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8、2019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118.00万份,激励对象为11人。

  9、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053.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36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86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7.60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0人;行权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5.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8、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鉴于原激励对象胡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2万份)、罗爱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0万份)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8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96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80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86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8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0人。

  公司因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78万份调整为1,053.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36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7.60万份,行权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5.25元/股。

  2、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故而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5元/股调整为5.10元/股。

  上述调整及注销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6日、2021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完成以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除上述调整以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4月10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1年4月9日届满,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7月4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1年7月3日届满,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四、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及行权具体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凡谷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810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4、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1.20万份,激励对象共计86名,具体情况如下: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10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凡谷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829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4、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92万份,激励对象共计10名。具体情况如下: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10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上述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六、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收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1、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2、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十、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6人,股票期权总量为421.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股票期权总量为52.92万份,共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474.12万份。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74.12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与本次实际行权数量对应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优良或合格,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分别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421.20万份、52.9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分别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421.20万份、52.9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系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可以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武汉凡谷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武汉凡谷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武汉协力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衍煕微器件有限公司、武汉光目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272.50万元,其中预计2021年度向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维电子”)采购原材料(特种电源、功放模块等)不超过1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随着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790万元,即增加2021年度向正维电子采购原材料(接收处理机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79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勿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7923XX;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地:洪山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3号地块;主营业务: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计算机、电子元器件零售兼批发;通信网络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精确到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4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89万元。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合计间接持有正维电子70%的股份,且孟庆南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间接持有正维电子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正维电子历年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方严格依约履

  行合同义务,对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考虑到正维电子拥有接收处理机完善、优质的供应链及成熟的软件开发能力,且从质量可控,优化研发开发成本的角度出发,拟从正维电子采购接收处理机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

  公司与正维电子之间购销商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按照每批采购订单金额单次签署购销合同,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增加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事前已查阅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资料,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9年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8人调整为8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798.00万份调整为792.00万份;预留权益由112.00万份调整为118.00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2019年3月1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792.00万份,行权价格为6.40元/股,激励对象为87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9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792.00万份,激励对象为87人。

  7、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2019年5月30日为股票期权的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118.00万份,行权价格为6.40元/股,激励对象为11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8、2019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118.00万份,激励对象为11人。

  9、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053.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36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86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7.60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0人;行权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5.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年5月24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以673,177,106股(公司现时总股本676,339,10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现时持有股份3,1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过程

  如前所述,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故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Po-V

  其中:Po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25元/股-0.15元/股=5.10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10元/股。上述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系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可以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武汉凡谷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武汉凡谷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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