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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由2亿元调整至3亿元,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由2亿元调整至3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1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092,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61,438,679.24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17,924.52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户(账号为:1207071129000027135)人民币822,771,245.28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214,863.92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725,471.7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2,438,456.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29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已完成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对子公司增资及借款,款项均已转入公司对应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7071129000027135)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办理完毕该首发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038.07万元,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该4.5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由2亿元调整至3亿元,该3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保持一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使用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保持一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6、公司本次授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由2亿元调整至3亿元,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由2亿元调整至3亿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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