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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89,0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31,5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92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54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8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2,170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2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9.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948.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9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1.4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62.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97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97.9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362.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7,354.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3,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5,975.7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存放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专户,具体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362.7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0,000万元,使用募集基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354.03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存放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专户,具体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0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9,389,02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5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92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54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8号)。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2,170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2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9.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948.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9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尚未支付的上市费用388.6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540.94万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尚未支付的上市费用141.51万元以及已通过本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先行支付的上市费用89.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948.11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和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1月1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3,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7.35%,主要原因系为配合政府规划要求工程延后。本公司拟实施的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现已取得施工相关许可且逐步投入建设,并预计于2023年3月完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13,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3.23%,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拟实施的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尚未完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1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附表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由于政府规划要求及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工程延后,2020年公司已取得施工相关许可且逐步投入建设,预计于202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总投资为59,598.00万元,其中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14,127.50万元以自筹资金投资,剩余45,470.5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为30,540.94万元,该项目建成达产后承诺效益为年均利润总额13,579.00万元。

  [注2]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与预计效益进行对比。

  附件4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承诺效益为年均利润总额16,520.00万元

  [注2]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无法与预计效益进行对比。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2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认购承诺分别如下:

  一、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情况

  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吕婕(副董事长)、罗邦毅(董事长)系公司5%以上股东;吴仁波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彩芹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汪建萍、丁佳妙系公司监事;陈鹤、贾赵峰、丁晓敏、耿建、张健英系公司副总经理,黄星鹏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13位股东就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公司)拟参与认购永创智能本次公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

  (2)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公司)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之日在6个月以内的,则本人(公司)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3)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公司)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之日在6个月以上的,本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4)若本人(公司)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公司)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不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情况

  袁坚刚、曹衍龙、胡旭东、张贤红

  袁坚刚、曹衍龙、胡旭东系公司独立董事,张贤红系公司监事,上述4人就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且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

  2、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违规认购或减持情况,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5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日

  至2021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2.01-2.19)、3、4、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8月30日、31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1年9月1日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3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年8月11日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5.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54.7万元(含61,054.7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可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5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5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6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依据《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与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等相关条款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8)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1)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在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本期可转债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自行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8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9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5%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5%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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