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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钟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3、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4、 《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57,25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63,921,417.64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3,801,494.6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3,791,086.9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229,0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57,253.00元(含税)。占2021年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7.5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公司代码:605296                                公司简称:神农集团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具体派发现金股利及转增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额为准,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4、《关于审议<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04]118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7、《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规范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9、《关于审议<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制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0、《关于审议<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需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4)。

  13、《关于提名顿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顿灿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提名顿灿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顿灿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提名顿灿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16、《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顿灿先生简历

  顿灿,男,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执业助理兽医师。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在神农集团养殖事业部分别担任技术服务经理、生产经理,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历任神农集团养殖事业部越州母猪场场长、普乐8000头种猪场场长、陆良大区生猪养殖体系总经理、养殖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陆良大区生猪养殖体系总经理、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总经理。现任养殖事业部总经理。

  顿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但尚未得出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日

  至2021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祖训、何乔关、何宝见、何月斌,以关联股东何祖训、何乔关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云南正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051

  5、会议联系人:蒋宏、李栋兵

  6、电话:0871-63193176

  7、传真:0871-63193176

  8、邮箱:zqb@ynsnjt.com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88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4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91,434,4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其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1-27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30,755,882.83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0,755,882.83元,利息收入1,380,738.32元,手续费用960.1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80,813,351.39元。

  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从2021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2,91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1-1539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需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变更将于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成。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保本型类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8月16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88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4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91,434,4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其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1-2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予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及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2020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一)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7.5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确保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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