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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终止委任境外核数师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1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的财务报表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拟终止委任境外核数师(本公告中“核数师”、“审计师”、“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含义相同)。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H股自2000年8月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发行上市,公司A股自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上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H股定期报告之财务报表,同时自2021年A股上市后将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A股定期报告之财务报表。

  根据联交所于2010年12月发布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的有关规定,由2010年12月15日开始,在联交所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获准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许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自于上交所上市日生效的《公司章程》已约定“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可以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为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公司将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相应财务报告。预期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告将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终止委任境外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委任的2021年度境外核数师,审核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鉴于公司董事会决议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故公司董事会建议终止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外核数师;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中国审计师,其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并有资格担任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审计师。

  该项提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与此次会计师变更有关的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经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因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需要,拟终止委任原境外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终止委任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兼具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联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时可以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同意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2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董事会决议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故公司董事会建议终止委任原境外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 本公告中“核数师”、“审计师”、“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含义相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45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包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199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4年的从业经验。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经验,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航空、港口、汽车、房地产等诸多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1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孟冬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项目高级经理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巧云女士,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主要涉及集成电路行业。胡巧云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3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28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熟悉资本市场,在集成电路、高科技、零售消费品、化工、工程、教育培训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徐汝洁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自1999年起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报表核数师。截至 2020年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本公司提供了21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故公司董事会建议终止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核数师,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董事会亦确认,公司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无意见分歧或未决事项,而董事会亦不知悉有关更换审计师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关注。

  由于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会议,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建议终止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外核数师;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中国审计师,其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5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1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9,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3,348.76万元,同比增长220.60%。

  (2)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3,902.09万元,同比增长662.66%。

  本业绩预告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51.2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7.91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旺盛,及新客户开拓和新产品推出,促使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综合毛利率上升,同时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3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联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时可以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同意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终止委任境外核数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外核数师;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中国审计师,其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承接境外核数师按照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克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建卫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郑克振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5659109

  传真:021-65659115

  办公地址:上海市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

  邮政编码:200433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简历附件:

  郑克振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历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战略投资部部长;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部长,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索为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证券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克振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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