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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2                                公司简称:舍得酒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树平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7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因原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合计38.1362万股。

  (二)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4.3359万股。

  (三)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99.57万股变更为33,207.097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599.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207.0979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证券部收)

  邮政编码:629209

  电话:0825-6618269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1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8月6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么久明、李锐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30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共计解除限售1,605,268股限制性股票。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8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产品新增经销商643家,退出经销商360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2044家,较2021年第一季度增加103家。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6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树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舍得酒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余东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结合公司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已离职,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600股限制性股票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8,762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81,36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51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考核目标,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被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对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1,362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为3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比例为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91%,共计解除限售1,605,268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有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部分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3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树平先生、蒲吉洲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43,35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995,700股变更为332,452,341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离职后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1362万股;同时公司拟变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4.3359万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99.57万股变更为33,207.097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599.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207.0979万元。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2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余东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结合公司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3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已离职,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600股限制性股票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8,762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81,36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3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发布了《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9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12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舍得酒业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2月24日为授予日,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予9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2019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舍得酒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截至当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362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7,781,000股。

  7、2019年2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2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78.10万股。

  8、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王祝峰、张敏等1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张毅、管涛等10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2020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刘峰、胡永波等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4,900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0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32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共计解除限售1,998,030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8月25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刘郭江、唐绍永等10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3、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么久明、李锐等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600股限制性股票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8,762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81,362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出现主动提出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情况,公司业绩未达成导致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由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因公司业绩未达成无法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鉴于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离职后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600股限制性股票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8,762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81,362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么久明、李锐等5人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600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以2020年剔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本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比2017年增长350%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剔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本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084.20万元,相比2017年增长318.49%,实际完成比例为91%,当80%≤实际完成比例<100%时,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1%,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9%,共计158,762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81,362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51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5,995,700股变更为335,614,338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考核目标,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被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对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1,362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么久明、李锐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的原因、本次回购的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事宜所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减资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4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

  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605,268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年8月25日

  2021年8月16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上市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3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发布了《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9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12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舍得酒业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2月24日为授予日,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予9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2019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舍得酒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截至当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362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7,781,000股。

  7、2019年2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2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78.10万股。

  8、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王祝峰、张敏等1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张毅、管涛等10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2020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刘峰、胡永波等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4,900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0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32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共计解除限售1,998,030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8月25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刘郭江、唐绍永等10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3、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么久明、李锐等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600股限制性股票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8,762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81,362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4、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上市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0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3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共计解除限售1,605,268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5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19年2月2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8月24日届满。

  (二)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8名。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5,268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35,995,700股的0.48%。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8月2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605,268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暨上市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共计解除限售1,605,268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3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部分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30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30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共计解除限售1,605,268股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期于2021年8月24日届满,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部分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5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43,35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995,700股变更为332,452,341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日和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确定此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回购方案实施与剩余股份情况

  (一)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分别于2018年9月7日、9月8日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公告编号:2018-057),2018年9月11日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公司自2018年9月3日至9月10日累计回购了11,324,359股公司股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36%,公司此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经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2月2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2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781,000股。

  在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为3,543,359股。

  (四)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确定此次回购股份剩余的3,543,359股全部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

  三、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43,35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995,700股变更为332,452,341股。

  四、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6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舍得酒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么久明、李锐等5人离职后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1362万股。

  (二)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4.3359万股。

  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599.57万股变更为33,207.097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599.5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207.0979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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