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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天津信托?2021欣盈添金6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1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

  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产品名称:天津信托?2021欣盈添金6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代码:WTXB13

  (3)产品类别: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理财本金:3,000万人民币

  (5)产品期限: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3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6.2%

  (7)受托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保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9)产品风险等级:R3

  (10)担保措施:本信托计划由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用于向借款人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城投”)发放贷款,“吴兴城投”将资金用于补充日常运营需求。信托计划到期时,“吴兴城投”以其日常经营收入、担保人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本息。

  信托计划推介期和/或存续期内,信托计划项下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受托方有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6,859.3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总计为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28%。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担保措施风险、信托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电子合同及交易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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