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为股份”)控股子公司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欧乐”)收到泸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下发的补助款人民币600万元,该补助款系根据四川欧乐股东深圳市欧乐智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乐智能”)与泸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欧乐泸州智能制造基地年产2,000万台通讯终端项目投资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由泸县人民政府提供给四川欧乐的厂房装修补助款。本次政府补助与四川欧乐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有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四川欧乐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系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且与四川欧乐日常经营活动有关,计入递延收益,按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川欧乐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21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及子公司前12个月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情况
注: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特尔佳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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