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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核准,(1)本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发行34,110,16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0元,购买其持有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号);(2)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79,8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572.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4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45.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115.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642,8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1,8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20.6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5,58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5,879.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1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2,006.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45.03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89,694.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2.10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694.80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系美元户,以该账户美元余额按2021年6月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注2]截至2021年6月末,由于境内公司尚未办妥收汇手续,本公司于中国银行(香港)雅加达分行开立的100000900824047专户汇入境内专户的资金9.16万美元尚未到账。该资金于2021年7月14日汇至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开立的86040078814000000698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本公司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8,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553.6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51,446.34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2. 本公司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承诺投资总额2,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884.6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5.34万元,主要系中介机构费用相应的进项税差异。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本公司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8,557.72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251,442.28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2. 本公司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631.59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5,368.41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3. 本公司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78.3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27,321.64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华友衢州15.68%股权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2月13日,华友衢州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信达新能持有的华友衢州15.68%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华友衢州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华友衢州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上述2019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 华友衢州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9年1-6月、2019年度、2020年度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信达新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期间损益约定如下: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下称“过渡期”),标的公司华友衢州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如存在亏损,则由信达新能按其持有的华友衢州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华友衢州过渡期间损益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关于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447 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华友衢州实现净利润 14,064.96万元,未发生经营亏损,因而信达新能无需承担补偿责任,过渡期内华友衢州产生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9日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3月19日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240,000.00万元。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3月19日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进行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6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2,006.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45.03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5.01%,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89,694.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2.1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69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60,000.0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01,8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4.75%,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九、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友钴业”)“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为满足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全资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的研发实力、技术储备和产业链协同优势,公司将新增资源再生为项目实施主体,与华友衢州共同实施“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友衢州15.68%股权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0,0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8,479,886股,发行价格为2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7.74元,扣除发行费用18,846,563.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153,434.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华友衢州、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华友衢州“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相关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华友衢州。为满足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全资子公司资源再生的研发实力、技术储备和产业链协同优势,公司将新增资源再生为项目实施主体,与华友衢州共同实施“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资源再生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将进一步发挥衢州生产基地锂电材料产业链一体化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为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更加有力支持。公司此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资源再生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资源再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资源再生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此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宜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钴镍”)、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进出口”)、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衢州”)、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循环”)、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HUAYOU(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香港”)、LA MINIERE DE KASOMBO SAS(中文名: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MIKAS公司”)、CONGO DONGFANG INTERNATIONAL MINING SAS(中文名:刚果东方国际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DM公司”)、浙江华友浦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浦项”)、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PT.HUAYUE NICKEL COBALT(中文名:“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简称“华越公司”)、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新能源”)、PT.HUAKE NICKEL INDONESIA(中文名“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镍业”)、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进出口”)、上海飞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成”)、HUAYOU RESOURCES PTE. LTD. (中文名“华友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华友资源”)、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巴莫科技”)、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巴莫”)、广西华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华友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

  ● 2021年增加预计担保金额:3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 公司本公告日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76,470.96万元人民币(含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949,3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51,9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178,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抵押金额163,377.50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161.45万美元(约33,343.46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华飞镍钴(印尼)有限公司20%的股权质押给亿纬亚洲有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担保总额度预计金额的基础上,预计2021年新增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新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新增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新增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注册地为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制造、钴新材料产品的深加工及钴、铜有色金属采、选、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94,531.80万元,净资产为1,245,180.50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112,565.32万元。

  2. 力科钴镍

  力科钴镍注册地址为桐乡市翔厚村,法定代表人为钱兴坤。力科钴镍目前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氧化钴、氧化镍、氧化铜、硫酸镍、四氧化三钴;钴酸锂的销售;钴、镍、铜金属及制品的批发业务;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的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佣金代理。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力科钴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73.22%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26.78%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力科钴镍总资产为71,974.90万元,净资产为22,257.5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938.68万元。

  3. 华友进出口

  华友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鲁锋。华友进出口主要经营业务为负责华友钴业本部除原料外的生产和行政物资采购,及为华友钴业海外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所需之物资的国内采购及进出口业务。华友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进出口总资产为99,816.53万元,净资产为16,498.9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595.84万元。

  4. 华友衢州

  华友衢州注册地址为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华友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衢州总资产为886,629.42万元,净资产为389,728.8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8,311.94万元。

  5. 新能源衢州

  新能源衢州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9幢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新能源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衢州总资产为216,639.37万元,净资产为100,433.0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00.52万元。

  6. 华友循环

  华友循环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华友循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产品的销售;废旧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无储存)、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循环总资产为118,984.81万元,净资产为107,385.6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27.22万元。

  7. 资源再生

  资源再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廿新路18号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资源再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循环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要业务为资源再生技术研发;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危险品除外);碳酸锂、磷酸锂、铜箔、铝箔、硫酸锰、硫酸钠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源再生总资产为147,693.44万元,净资产为61,381.77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853.60万元。

  8.华友香港

  HUAYOU (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69A号Nan On Commercial Building 8楼802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钴铜原料及产品的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香港总资产为582,525.22万元,净资产为291,412.1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770.24万元。

  9. MIKAS公司

  MIKAS公司系公司在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MIKAS公司目前从事铜钴矿采选(其中华友钴业持有72%的股权,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持有28%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MIKAS公司总资产为223,036.33万元,净资产为58,050.0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369.79万元。

  10. CDM公司

  CDM公司系公司位于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CDM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粗铜、电积铜等产品,同时从事钴矿料收购及加工业务,为公司提供钴原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CDM公司总资产为357,414.56万元,净资产为162,132.8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425.65万元。

  11. 华友浦项

  华友浦项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友浦项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的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货运:普通货运。华友浦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友浦项6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浦项总资产为43,369.26万元,净资产为33,208.8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7.48万元。

  12. 华金公司

  华金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廿新路18号8幢1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金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华金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金公司51%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金公司总资产为137,422.57万元,净资产为109,152.50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49.49万元。

  13. 华越公司

  华越公司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越公司57%股权。华越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址为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华越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非铁制基础金属的制造、金属与金属矿石的大宗贸易、水泥、石灰、砂石的大宗贸易、材料与基础化学品的的大宗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越公司总资产为296,523.84万元,净资产为167,917.0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523.27万元。

  14. 华海新能源

  华海新能源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2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海新能源目前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销售;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衢州持有华海新能源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海新能源总资产为239,753.21万元,净资产为69,501.6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835.52万元。

  15. 华科镍业

  华科镍业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科镍业70%股权。华科镍业注册地址为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6 Jl.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 Kel.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 DKI Jakarta,为公司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的实施主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科镍业总资产为12,563.14万元,净资产为12,520.58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07万元。

  16.华实进出口

  华实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3幢221室,法定代表人为鲁锋。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砂石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实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实进出口为新设公司。

  17.上海飞成

  上海飞成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A区七层7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上海飞成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进出口持有上海飞成7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飞成总资产为4,007.37万元,净资产为2,145.9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55.57万元。

  18.华友资源

  华友资源注册地址为新加坡乌节广场乌节路150号 #06-16,目前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华友资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华友资源7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友资源总资产为18,109.71万元,净资产为12,000.99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58.02万元。

  19.巴莫科技

  巴莫科技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经营范围为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巴莫科技38.6175%的股权,同时华友控股已将持有的巴莫科技26.4047%股权代表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合计控制巴莫科技65.0222%的表决权,巴莫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莫科技总资产为602,084.06万元,净资产为187,200.39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8,932.62万元。

  20.广西巴莫

  广西巴莫注册地址为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267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巴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巴莫为新设公司。

  21. 广西华友工程

  广西华友工程注册地址为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267号办公大楼第6楼,法定代表人为鲁锋。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西华友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华友工程为新设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互保、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授信融资合理可行。董事会认为上述新增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1,776,470.96万元人民币(含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949,3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51,9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178,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抵押金额163,377.50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161.45万美元(约33,343.46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华飞镍钴(印尼)有限公司20%的股权质押给亿纬亚洲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日

  至2021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8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799                          公司简称:华友钴业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一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大山公司的通知,大山公司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084,34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3%。同日,大山公司与陈雪华、杭州佑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佑友”)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山公司拟将其持有的82,477,498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陈雪华,占公司总股本的6.80%;大山公司拟将其持有的60,766,51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杭州佑友,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山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陈雪华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从2,142,857股增加至84,620,355 股,持股比例将从0.18%增加至6.98%;华友控股持有公司200,24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1%,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华友控股和陈雪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4,861,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9%。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友控股、大山公司变更为华友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陈雪华、谢伟通变更为陈雪华。详见公司2021-082号公告。

  2021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大山公司发来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21-087号公告。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同意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融资授信总额度预计金额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授信额度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融资租赁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担保总额度预计金额的基础上,新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38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1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新增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进行融资合理可行。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同意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担保总额度预计金额的基础上,新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38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7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1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新增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进行融资合理可行。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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