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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定发展。本报告期公司立足“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产业,在保障氯碱业务保持较高产销量的同时,推动氢能应用、土壤修复、稀土应用等业务发展。

  本期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产业板块业务稳定发展,经营效益良好。氯碱产品继续保持较高开工率和盈利水平,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及防疫产品本期为公司带来较好收益。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氯碱装置保持较高开工负荷,氯碱产品产销量和经营效益良好。公司充分发挥在氯碱化工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目标,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开展研发和技改工作,积极有效控制原料和能源单耗,同时提高装置自动化和环保水平。本报告期国内PVC市场保持较高景气度,PVC销售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本报告期公司氯碱业务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的氢能产业建设,液氢工厂、加氢站运行稳定,氢气制备、氢气加注、稀土储氢、运氢装置、氢能应用等方面的研发工作持续开展。公司紧紧抓住氢能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拟募集资金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进一步提高液氢、高纯气氢的生产能力。

  本期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良好,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系列,在全国各地大量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推广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的应用;另一方面,公司下属土壤研究院积极参与各地耕地治理项目的土壤检测工作,开展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

  此外,本期公司继续生产供应口罩、防护面罩、84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稀土抗菌材料、PVC隔离板等防疫产品,为公司带来较好经济效益。同时公司积极践行企业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群众及政府部门捐赠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全国抗击疫情、河南省防洪救灾工作做出贡献。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氯碱和氢能双主业的发展模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其中,7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临2021-020)。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23)。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其中,4名监事参加现场会议,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临2021-020)。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23)。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上述募集资金在2021年半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号)核准,2017年8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164,013,69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4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5,341,494.7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944,01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397,481.07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2017年8月9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23-00009号)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2019年12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3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15,459,245.28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23-00011号)审验。

  (二)本期(2021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非公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分别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转入公司专户的非公发募集资金118,734.15万元,包含公司已经预付及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594.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39.75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刊登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27,678.00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35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04年9月18日,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3年6月5日,经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非公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下属网点芳村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土壤修复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为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该次非公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年6月,鉴于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担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1年6月30日,非公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2、截止2021年6月30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发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非公发募集资金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建设,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本期”),使用1,986.97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建设,以及本期向银行支付相关业务手续费、专户取得银行存款利息。除此以外,本期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非公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2、可转债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中,227,678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6月,使用4,703.80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以及本期专户取得银行存款利息。除此以外,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注: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预计在第5年(含建设期1年)完全达产,目前尚未达产,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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