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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健康”)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13,977,186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793,901,141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需对原《公司章程》涉及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监事人数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41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日   15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日

  至2021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9月1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21年9月1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666

  联系人:  罗贤辉   宋伟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3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发出,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3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3,457,749.8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34,357,749.89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能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1—03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3,457,749.8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34,357,749.8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2,47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02,775.6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发行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拟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457,749.8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拟置换预先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己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含税),全部为律师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预先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

  综上,公司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357,749.89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5057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能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莲花健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357,749.89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莲花健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已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莲花健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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