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于2021年8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游洪涛、刘小英、王瑛、杭永禄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游苑逸(Yuanyi You)、梁燕以及独立董事高学敏、王桂华、杨庆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补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王桂华女士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即将届满六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在第二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辞职后王桂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王桂华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桂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桂华女士将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若杜守颖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杜守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杜守颖女士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1年8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开宇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2)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制药”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名 称: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和民街16号2号楼9层901、902号,10层1001、10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肆仟伍佰贰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3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奥睿药业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3,921.58万元,净资产为3,853.30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45.02万元,净利润为-502.2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胜勇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奥睿药业为初创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稳定且在研项目正常推进,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及总经理黄奇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奥睿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上一年度资助情况:上一年度公司未对奥睿药业提供财务资助。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万元
(二)期 限:不超过6个月
(三)利 率:4%
(四)用 途:仅用于奥睿药业日常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股权/债权投资或购置固定资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除外)
(五)还款安排: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六)债权担保:奥睿药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总经理黄奇就本次借款向华森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华森制药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等】以及其他奥睿药业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含提前届满情形)之日起2年。
若奥睿药业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华森制药有权直接向杨胜勇和/或黄奇追偿。
(七)协议生效: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向奥睿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奥睿药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及总经理黄奇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借款提供保证。公司管理层将定期关注奥睿药业的财务与资金状况,把握相关风险控制,确保财产安全。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奥睿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4%,借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杨胜勇及总经理黄奇就本次借款向华森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
(一)经营范围增加
增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公司拟根据上述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9层(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至2021年9月3日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华森制药办公楼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独立董事补选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一)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二)需特别决议通过。
提议(一)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3)67622903。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葛磊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电子邮箱:IR@pharscin.com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7”,投票简称为“华森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桂华女士自2015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王桂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王桂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王桂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王桂华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桂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桂华女士将继续履行职责。
王桂华女士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桂华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王桂华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守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补选的议案》。同意补选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杜守颖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守颖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守颖,女,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中药专业博士学位,教授。曾担任常州千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社会学术兼职主要有中国中医药促进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大健康产业分会主任等。
杜守颖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杜守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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