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补流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二、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严格按照《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4,877,106.09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29,950,512.3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397,235,712.90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9年1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国元证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01110029200028190)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和国元证券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966,026.59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6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之日(即2021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24,9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兴远仪表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兴远仪表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且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所产生的利息56,259.19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2、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7
公司代码:603700 公司简称:宁水集团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水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已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1-03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所产生的利息56,259.19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2、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995.05万元(包含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596.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9,723.57万元。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笔闲置募集资金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宁水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3、宁水集团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1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将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同时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琳女士、总经理王宗辉先生、财务总监徐大卫先生、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联系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24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8,582,003.74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7%。具体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款项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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