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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在30天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反馈。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相关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4,000.00万元(含本数),该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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