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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4,260,19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9,778,275.63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377,062,004.3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二级子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100,000,000.00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009】”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将于2021年8月24日到期。

  公司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自贸区支行购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453期”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将于2021年8月25日到期。

  公司二级子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90,000,000.00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381”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将于2021年8月25日到期。

  公司二级子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保本浮动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将于2021年8月25日到期。

  公司二级子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向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621号”保本固定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将于2021年11月23日到期。

  (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息可转让大额存单

  公司二级子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购买“2020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40期产品5”大额可转让存单,该存单将于2023年6月23日到期。

  公司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855期”大额可转让存单,该存单将于2022年3月29日到期。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余额为140,319,855.49元,实际结余余额为140,319,855.49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695,631.69元,手续费支出33,960.01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5,695,631.69元,手续费支出33,960.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及对外转让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2021年2月18日,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武汉召开,公司申报的“高性能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为下一步冲击国家科技进步奖打下坚实基础。该项目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难题,标志着公司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在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上再次实现了突破,提升了我国红外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2、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2021年3月4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3、2021年3月4日,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芯科技共同研制的“百万像素中中波双色制冷红外探测器”通过了科技成果评价,评价专家组认为该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国内空白,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关键指标NETD在两个波段都小于20mK,双色探测器像素1280×1024,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本次公司研制的百万像素中中波双色Ⅱ类超晶格制冷红外探测器项目的评审通过,是公司继掌握1280×1024、12μm像元尺寸的碲镉汞中波制冷型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芯片研制技术后,在制冷型大面阵探测器芯片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证监会2021年2月1日《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4,260,19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日“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591,852,878股增加至1,676,113,07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1,852,878元增加至人民币1,676,113,073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2021年5月10日,公司完成相应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5、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6,113,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9,028,268.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6,558,302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具体事宜。2021年6月3日,公司完成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视远景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住所进行变更,2021年1月15日,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取得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1号院甲1号楼-1层-101A5-002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8号院11号楼1至3层101内2层F202室。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2021年4月23日,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3、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研院与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共同设立了武汉产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平台,进行项目合作、重大项目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和尖端人才引进。产兴科技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工研院出资5,100万元,出资比例51%,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出资比例49%。2021年2月7日,产兴科技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双方股东均已出资到位。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立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4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7。《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4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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