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60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疆交建,证券代码:002941)于2021年8月16日、8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紧密相关,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以及国家的交通产业发展和投资政策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历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伴随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由2010年的10.60%逐步回落至2019年的6.10%,但在全世界范围内来看,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0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每年公路新增里程均维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年均新增里程为11.52万公里。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虽然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较为快速和平稳,但不排除全球经济出现反复或我国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性。若全球宏观经济未能步入上行周期,或我国经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显著放缓,而公司未能对此做出预判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本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为新疆地区路桥施工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多年的项目建设,已积累了在新疆地区特殊的地质、气候等因素下的路桥施工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能力,并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目前公司拥有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在新疆路桥建设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地位。
未来,伴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将对公司在新疆地区的业务开拓产生影响,如未能充分发挥在新疆地区路桥行业中已有的竞争优势以巩固目前在新疆地区的市场份额,或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在疆外地区进行展业而获得新的市场份额,则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营业收入下滑,进而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项目的建设工期通常较长,项目的主要成本由钢材、沥青、水泥等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构成。项目施工期内,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则将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使实际施工成本与工程预算出现差异,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由于新疆地区特殊的地质、气候、地理位置等因素,公司在执行合同时可能出现一些意外因素,如设计变更、作业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延期、劳务成本及材料成本受无法预见的因素影响而大幅上涨、设备利用率未达到预期、生产效率降低等,若上述成本增加无法得到补偿,则将给公司带来实际合同利润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4、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新疆地处高寒地区,冬季时间较长、温度较低,而路桥工程施工基本为户外作业,因此新疆地区每年的施工时间只有7个月到10个月的时间。由于工程施工存在季节性,在整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波动特征,一般下半年的收入和利润明显高于上半年,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5、经营业绩波动及可能亏损的风险
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以及在极端情况下,若因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市场竞争加剧、个别项目发生较大亏损等因素导致的未来经营出现亏损的风险。
6、经营中的诉讼或仲裁风险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可能会由于工程未按期完工或涉嫌存在缺陷、财产的损毁或破坏、违反保证条款、项目延期、分包工程款延期支付等事项引致客户、项目业主、分包商、供应商的赔偿要求;公司也可能会由于分包商或供应商发生违约,或未能提供质量可接受的服务或原材料等事项向分包商、供应商提出赔偿要求。如果由于承担赔偿损失,或索赔要求未能实现而导致公司的经济利益受损,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得以补偿,则公司的利润将会受到影响。此外,若公司在接到赔偿要求或提出索赔后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往往会进入冗长而花费巨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也会对利润产生直接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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