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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的重大影响事项。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骞

  2021年8月 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44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时30分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6人,董事路洪泉先生、独立董事王力先生、独立董事黄玖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范仁平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宏斌先生、俞学文先生、董攀女士及公司其他高管高健宝先生、赵灵山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以决议的方式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天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加盖监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4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7:00时在公司8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47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天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其个人简历如下:

  王天骄,男,汉族,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王天骄先生2016年参加工作,曾在公司战略投资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

  王天骄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组织工作、任职。

  王天骄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王天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王天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天骄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列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

  王天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天骄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9楼

  邮政编码:750002

  联系电话:0951-5673796

  传真号码:0951-5673796

  电子邮箱:279885992@qq.com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48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半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对2021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准备39,723,867.24元,该事项将减少2021半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45,038.90元。

  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资产范围及2021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

  2、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收利息:根据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对年末发放贷款按风险组合分类后,按相应分类的计提比例计提,发放贷款相应的应收利息采用与贷款同样的风险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三)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损益。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1半年度预计计提减值准备39,723,867.24元,预计减少公司2021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45,038.90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21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作利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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