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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305,300.00元,扣除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31,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3,505,3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44250100006600001946账号内,另扣减不含税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及上市等其他发行费用14,260,552.85元后,实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44,747.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8,929,948.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051.6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4425010000660000268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66号《验资报告》。

  (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河套皇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31,414.1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6,461.7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5,800万元,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6,000万元,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9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25,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发闲置募集资金9,4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表1: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1年5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数量619万份。

  (八)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5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7.81元/股-0.40元/股=17.4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1元/股调整为17.41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1元/股调整为17.41元/股。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1元/股调整为17.41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51%的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智造”、“借款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5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润阳智造另一股东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水泥”)按其49%的持股比例向润阳智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35万元的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润阳智造提供了408万元借款,使用期限至2021年8月24日。华润水泥按股权比例向润阳智造提供了392万元借款。

  鉴于润阳智造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持其资金的流动性,公司根据原合同条款中关于借款展期的约定,拟将上述借款额度的期限延长一年,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润阳智造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唐崇武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公司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崇武、龙玉峰、徐清平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补充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事宜。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RCC50F

  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超横路与生态园大道交汇处旁

  法定代表人:唐崇武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建筑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及石膏预制构件,建筑用铁制模具制品、轻质装饰材料。装配式建筑的深化设计、现场施工咨询顾问,预制构件施工安装,预制构件设计、生产及施工安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润阳智造5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唐崇武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公司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

  2、股东结构

  

  注: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润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润阳智造的资产总额为11,855.05万元;负债总额为7,046.30万元;净资产为4,808.7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7,906.50万元,利润总额为591.87万元,净利润为591.8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润阳智造总资产为13,457.84万元;负债总额为8,132.06万元;净资产为5,325.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润阳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借款协议书》所有条款有效;

  2、借款展期期限1年,自2021年8月25日起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制定借款利率,并结合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润阳智造未提供资产抵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公允原则合理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润阳智造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持其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及另一股东华润水泥共同以持股比例为限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开、公平,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提升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润阳智造另一股东华润水泥按其49%的持股比例向润阳智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35万元的借款,确保了合资与合作的公平性。此外,公司通过向润阳智造派驻管理人员参与其运营,及时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已对借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可在风险发生前及时预警,便于公司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日常经营形成的往来款,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产生的利息为12.43万元,润阳智造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两个季度的利息,合计9.83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润阳智造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67万元。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除上述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人民币408万元外,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1、润阳智造为公司持股51%的参股公司,是从事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和部品部件生产应用的综合型企业。向其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有助于其业绩目标的实现,对公司装配式建筑的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2、润阳智造的股东背景良好、实力较强,公司通过派驻管理层人员,对其形成透明、有效的管控,经营风险可控。

  3、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保证了公平性。

  4、本次借款金额较小,且公司对借款收取相应的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借款展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润阳智造借款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22年8月24日。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际借款额及借款时间均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借款利息如约支付,公司未发生财务风险。本次借款展期,符合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符合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的发展目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展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整体利益,润阳智造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完备。因此同意上述借款事项。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满足润阳智造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提供借款,保证了公平性,同意本次借款展期。

  十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借款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润阳智造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崇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唐崇武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及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因此以上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唐崇武、龙玉峰、徐清平在本次表决中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名赞成,3名回避,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81元/股调整为17.41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满足润阳智造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提供借款,保证了公平性,同意本次借款展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以及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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