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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1                                公司简称:永冠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0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1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2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3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定价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4.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47.9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81.83万元后,余额38,166.07万元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2019年3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9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0539号)。

  2、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435.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301.8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61.05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739.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318.4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6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9.24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90.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02.60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1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1.47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了52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余额51,470.00万元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20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账号为:446880574699)。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286.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183.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489号)。

  2、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59.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3.00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0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剩余533.92万元尚未置换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560.40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3,625.8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5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39.79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0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40.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19年4月11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泗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证券签署《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并与东兴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持续督导义务,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2020年6月2日,公司连同兴业证券、各家银行重新签订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1年1月1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家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73.57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12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2020年10月9日赎回500万元,2021年5月14日赎回2,300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金额为98.95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为2,01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91,766.46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转至“研发总部建设项目”。其中“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0,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0.00%;“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9.13万元,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0.35%;“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0.04万元,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0.0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1-6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159.7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69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2021年6月4日赎回8,000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金额为4.2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2,00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调整,具体情况为:

  公司拟延长“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公司拟将“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至第A189号”变更为公司新征用土地。同时,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3月调整为2021年4月。

  公司拟将“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赣(2017)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004619号”变更为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及“东土国用(2015)第A186号”的公司现有土地。同时,将美纹纸胶带项目总投资由原11,996.07万元增加至14,000.00万元,新增的投资额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用于变更后新实施地的配套厂房建设。同时,公司拟延长该项目实施期限,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1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2]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2]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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