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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熊海涛女士、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独立董事杨雄先生、独立董事肖胜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陈国雄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邢泷语先生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公司向与关联法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大于持股比例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金发科技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伊娜、谢碧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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