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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西水        编号:临 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818-2号),获悉股东深圳市德景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德景新”)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圳德景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01执保167号﹞对深圳德景新所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6,076,150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德景新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深圳德景新持有公司116,076,15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其中,累计质押116,076,1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累计被司法冻结116,076,1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德景新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其质押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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