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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8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东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东方女士因股东战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东方女士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东方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东方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东方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舒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舒桦先生曾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长,后因工作变动原因,舒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其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本次根据股东推荐,结合舒桦先生拥有近30年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对公司业务及管理工作非常熟悉,提名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舒桦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舒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董事变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清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王清友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王清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清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王清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清友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张利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利军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舒桦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同济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管理)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南京大学产业教授、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机电商会光伏分会副理事长。自2000年7月起加入协鑫集团以来,舒桦先生历任太仓保利协鑫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协鑫电力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总裁、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舒桦先生拥有近30年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

  舒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舒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利军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EMBA硕士,一级律师、建造师。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被评为2010年度“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13年度“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9年度“江苏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担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利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利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9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09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宋良秀

  6、注册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

  7、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63.64%股权。

  三、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根据徐州鑫宇经营发展情况,需加大融资能力,苏州集成通过为其提供担保,解决徐州鑫宇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徐州鑫宇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徐州鑫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36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03%,公司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9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至2021年9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8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因公司战略部署及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公司总经理张坤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工作调整后,张坤先生将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张坤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坤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舒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舒桦先生曾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长,后因工作变动原因,舒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其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本次根据股东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结合舒桦先生拥有近30年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对公司业务及管理工作非常熟悉,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聘任舒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舒桦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舒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坤先生通过参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5万股已经解除限售,剩余15万股将全部回购注销)。张坤先生在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舒桦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同济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管理)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南京大学产业教授、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机电商会光伏分会副理事长。自2000年7月起加入协鑫集团以来,舒桦先生历任太仓保利协鑫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协鑫电力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总裁、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舒桦先生拥有近30年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

  舒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舒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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