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77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公开招标,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四川华信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连续性,经公司公开招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评估,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8年6月(转制换证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4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四川华信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8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0,860.5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4,907.20万元。
四川华信共承担39家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21.5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了职业保险,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4次;
四川华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秦茂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5年8月,2001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了本公司2018、2019和2020年审计报告、国光股份2018、2019和2020年审计报告、鹏博士2018年审计报告,自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至2020年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会计师,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小兵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6年8月,自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本公司2019和2020年审计报告,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和2020年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由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自2014年10月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本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天化、鸿利智汇、振静股份、川大智胜、西藏药业、川发龙蟒、大西洋等,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秦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其他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系参考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公开招标后确定。审计收费较上期无异常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四川华信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连续性,经公司公开招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四川华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四川华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7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拟向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和20%股权,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瑞矿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期的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飞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7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朱江、独立董事周友苏、冯志斌、马永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21年8月1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1年8月1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结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相关情况,经公司公开招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查备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7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1: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21年8月1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1年8月1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查备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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