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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1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984.72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598.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上半年计提减值主要项目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报告期内采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上半年计提坏账准备304.9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26.4万元、其他应收计提178.57万元,均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迁徙率模型计提的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679.7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半年度。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应收款项采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2021年6月30日的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4.9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679.75万元,减少2021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984.72万元(不含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部分),减少公司2021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12,984.7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判决进展情况

  为准确、完整地反映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通集团)原持有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矿业)12.408%的以物抵债股权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将减少本期利润总额8,008.22万元。

  2021年4月23日,本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113执336号执行裁定书,对本公司与凯通集团诉讼事项作出裁定,裁定将被执行人凯通集团原持有金沙矿业12.408%的股权,以人民币1.86亿元以物抵债,交付本公司以抵偿所欠同等金额借款债务。2021年6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金沙矿业63.408%股份(含上述12.408%的以物抵债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价格为7.21亿元,其中:公司所持金沙矿业63.408%股份转让价格5.01亿元、相关债权转让价格2.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据此公司对以物抵债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该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均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3月29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8月25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2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8月28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4月3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8月30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4月10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8月28日)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3月30日)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章节内容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8年7月26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1年4月24日)。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第六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2021年6月,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公告,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金沙矿业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价格为7.21亿元,其中:公司所持金沙矿业63.408%股份转让价格5.01亿元,相关债权转让价格2.20亿元。根据股权转让挂牌价格,公司暂估确认以物抵债而持有的金沙矿业12.408%股权公允价值为9,807.89万元,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8,008.22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8,008.22万元。上述12.408%的以物抵债股权的公允价值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0113执336号。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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