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2020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的《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27,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截至2021年5月11日,减持计划到期,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共计减持663万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恒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的《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4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截至2021年6月30日,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2.杭州建铜采矿许可证到期事项

  公司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重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子公司杭州建铜建德铜矿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6月12日到期。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编制的《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等文件,建德铜矿与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有部分重叠。杭州建铜正在就采矿权续办事宜与有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截至前述公告出具之日,尚未获得明确结果,如果不能获得延续登记,公司将面临不能在原矿山地址继续进行开采的境况。鉴于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6月12日到期,为避免无证生产,杭州建铜决定进行停产检修。截至2021年6月30日,采矿权续办事宜尚无最新进展。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8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8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汝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7)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左宏伟先生、周政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左宏伟先生、周政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改本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左宏伟先生、周政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曲胜利先生、左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为266.75亿元。随着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各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支持力度增加,计划对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从266.75亿元调整至314.45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21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8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8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7)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监事刘谦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2021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刘谦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吴忠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详见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139,507,928.2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1-6月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9,507,928.2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与下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中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导致,其差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以继续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生产的产成品均可在公开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长江有色金属网、期货合约价格等)查询其市场售价。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建铜”)建德铜矿采矿权于2021年6月12日到期,为避免无证生产,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公告了对建德铜矿进行停产检修。杭州建铜正在就采矿权续办事宜与有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尚未获得明确结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中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杭州建铜目前的情况满足准则中描述的出现了资产减值迹象,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

  公司对杭州建铜建德铜矿的采矿权及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生产使用固定资产原值68,491,227.97元,累计折旧32,681,444.54元,净值35,809,783.43元。办公使用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公司认为该部分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计提生产使用固定资产减值35,809,783.43元。

  (2)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6月30日,杭州建铜建德铜矿采矿权原值299,688,600.00元,累计摊销221,308,504.49元,净值78,380,095.51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78,380,095.51元。

  3.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鉴于公司子公司杭州建铜建德铜矿已于采矿权证到期后进行停产检修,杭州建铜正在就采矿权续办事宜与有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尚未获得明确结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本着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建铜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163,425,961.92元,本次计提对杭州建铜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仅减少母公司利润总额163,425,961.92元,对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9,507,928.26元,减少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750,234.47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5.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需要,需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调整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原料销售”)、烟台东部热电有限公司(原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热电”)、烟台恒邦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酒业”)、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雅”)、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助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新增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80.0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799.80万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卫光磊,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主要业务: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其它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74.62万元,总负债173.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7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9.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671.25万元,总负债18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9.14万元;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5.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恒邦原料销售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恒邦原料销售构成关联关系。

  (2)烟台东部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吉学,注册资本24,000万元整,营业范围:氢氧化钠、盐酸、过氧化氢、次氯酸钠的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切削液、挡风玻璃清洗剂、气体净化剂、积碳清洗剂、导热油、基础油、白油、工业白油、渣油、蜡油、变压器油、燃料油、纺织用油、乳化油、燃料添加剂、油类用化学添加剂(以上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供暖管道施工;污泥焚烧处理;防腐保温管材、水暖管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2,251.46万元,总负债11,427.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824.0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2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5.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57,955.36万元,总负债26,589.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366.31万元;2021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13.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东部热电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公司与东部热电构成关联关系。

  (3)烟台恒邦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家好,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706.77万元,总负债5,375.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1.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0.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6,681.32万元,总负债5,634.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7.19万元;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8.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恒邦酒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恒邦酒业构成关联关系。

  (4)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学庆,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78万元,总负债2,2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2,627万元,总负债2,2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8万元;2021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美思雅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美思雅构成关联关系。

  (5)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曲华东,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住所为牟平区水道镇驻地。经营范围: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选矿药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絮凝剂、聚羧酸减水剂生产、销售,选矿;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346.10万元,总负债38,236.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09.1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73.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66,154.00万元,总负债53,810.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43.71万元;2021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09.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恒邦助剂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调整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恒邦股份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需要,需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调整2021年度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江西铜业集团地勘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地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新增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0.0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0.09万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拟新增的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基本情况

  (1)江西铜业集团地勘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圣华,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地质调查和勘查及施工、工程地质勘察及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水文地质勘察及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及施工、工程测量、矿产品营销、机械加工、防水防腐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23.97万元,总负债4,324.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99.8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1.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3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10,606.49万元,总负债4,495.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11.28万元;2021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1.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地勘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地勘构成关联关系。

  (2)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润华,注册资本9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环境交通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承包、监理、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生产销售、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招投标代理、施工图审查、广告策划;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计算机及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对外经营技术、设备;外派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岩土检测;房屋租赁;供水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153万元,总负债157,5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7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8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2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335,038万元,总负债180,7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002万元;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0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瑞林为公司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公司与中国瑞林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两个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4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调整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恒邦股份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定于2021年9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一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00 审议《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办公楼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        万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