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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7日收到董事、总裁曹青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曹青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曹青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曹青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及总裁的聘任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总裁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对曹青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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