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和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凯敏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2,1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8月4日前将上述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实际使用4999.3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上述5,000万元额度内已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存放金额中包含利息收入172,217.31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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