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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86                                          公司简称:奥普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余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余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

  电话:0769-82716188-185

  传真:0769-81606698

  邮箱:info@optmv.com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余丽女士简历

  余丽,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截止目前,余丽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181.3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66,613.8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81.3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 17387-2号)。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1,899.90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二、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7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西西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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