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号),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412,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21,583,5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999,999.08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10,077,79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922,20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72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922,206.25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40,0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和2021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拟置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61.6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61.6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逐步投入资金,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及结算周期较长、回款较慢,公司流动资金受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10,050.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公司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437.18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
四、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21年8月1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号),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412,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21,583,5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999,999.08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10,077,79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922,20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7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存储于专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置换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922,206.25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40,0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拟置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61.6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61.67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3、会计师鉴证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445号《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艺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置换是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21年8月1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刘原、葛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以上议案内容及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以上议案内容及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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