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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135,02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11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823,399,977.75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认购款812,927,978.08元;扣除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365,426.24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9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下属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2021年6月24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其监督。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收入27,097.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2,955,075.6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仍存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812,955,075.68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85,423,6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2021年6月29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预案》:鉴于公司当前正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在该事项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安排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截止2021年7月2日收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因此上述利润分配系对公司2020年度实现利润的分配预案。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呈持续恢复态势,工业生产稳步增长。钢铁行业产销两旺,呈现高成本、高价格、高效益、波动大的特点,特别是铁矿石、焦煤、废钢等原料成本大幅上涨。公司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抢抓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机遇,刚性推动各项预算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实现新突破。

  1、全流程顺产稳产,工序协同高效

  迁顺基地强化铁前协同,实现高炉整体顺稳,奠定全流程高产基础;炼钢动态调整炉役检修,强化转炉维护,提高生产效率,铁耗、热装热送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热轧聚焦制造能力提升,紧盯市场需求,集装箱薄规格比例同比提高35%。智新公司聚焦轧机生产效率提升,先后攻克高合金成分控制、极限规格稳定轧制和切边能力提升等一系列关键瓶颈难题,全流程制造能力大幅提升。冷轧公司聚焦2#镀锌线能力提升,通过优化设备运行时序,提高分切、卷取准备节奏,推动产线提速增产。

  京唐基地夯实铁前“产供研”一体化管理基础,焦化围绕缩短炭化时间和焦炭质量开展技术攻关,保证铁焦平衡;炼铁以高炉长期顺稳低耗运行为核心,持续优化高炉各项操作制度,三座高炉平均利用系数达到2.36,高炉实现由建设的高水平向运行的高水平转变;钢后产线创出好水平,热轧热装热送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冷轧两条酸轧产线、5条镀锌生产线均创新纪录,高端领先产品、战略产品均超计划完成。二期以MCCR为代表的新产线实现全面达产达效,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奠定基础。

  2、强化产销高效协同,推进产品市场开发

  迁顺基地积极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以高端产品、高端渠道为引领,推进优势产品出口,加强“替代进口”项目组织,持续优化客户和渠道结构。酸洗汽车用钢完成认证313项,转化率60%;累计获得14款车型266Kg的新车份额,日系、德系主机厂供货大幅增长;开展7项进口替换项目,G28后桥拉杆项目等实现进口材料替代。汽车板完成870项认证,转化率超过96%,实现一汽大众DP500+Z钢种的首次国产化认可,南北大众供货量增长15%,宝马、本田等车企零部件替代进口订货量1.3万吨。

  京唐基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累计完成产品开发58项,产品认证93项。汽车板持续增加宝马、大众、长城、吉利供货量,十大用户累计订货量同比增长174%;热基锌铝镁汽车板作为国内首个热基锌铝镁汽车用钢产品,出口法国,替代进口热基纯锌产品。镀锡板(含镀铬板)十大类重点产品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功能饮料罐、蛋白饮料罐、抗硫食品罐、奶粉铁罐等七类重点产品,产量同比翻番。连退薄规格比例平均达到74%,罩退薄规格平均达到64%。家电板十大用户供货量同比增长10.45万吨;家电锌铝镁实现海尔、美的、格力、海信等知名企业批量供货。高端高附加值专用钢产品推进取得进展,焊管钢实现薄规格双线保供,同比增长30%,冷轧精冲钢超去年全年产量,SK85等高盈利产品占比30%以上。热轧板成功开发经济型耐磨钢SNM300TP和750MPa级别回火板为代表的薄规格热处理产品;中厚板完成60mm厚高强钢Q890D批量生产。

  3、强化过程管控,推进质量提升

  迁顺基地围绕“质量提效年”重点工作安排,以“降低现货发生率”为抓手,以降低内部质量损失为目标,强化“双十攻关”、挂牌督办,以推进卓越绩效和精益工具为手段,提升质量兑现能力,赶超先进企业。围绕“双十攻关”实施、质量异议治理、工序过程管理及重点质量问题跟踪等四方面开展定期巡检25期,检查233项,同比增长47%,进一步提升一贯制管理和高端产品制造能力。

  京唐基地以五个持续改善项目为抓手,从质量目标、产品开发、设备管理、过程监控、文件管理的角度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落地。实施摘挂牌模式开展质量攻关,挂牌督办完成率超过75%。O5板全流程命中率比去年提高7个百分点。通过完善铁钢轧“产线+产品”SPC指标评价,过程能力优良率提升8.2个百分点,废次降率降低2.1个百分点。

  4、深化精益管理,提质增效

  迁顺基地持续深化精益JIET管理,阿米巴新增33个、总数达185个,实现二、三、四、五级阿米巴的系统搭建。营造精益氛围,涵育精益文化,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三级培训575次,持续开展“精益动能”成果评选。运用数据分析查找生产过程降本点,改善项目运营降本增效;15条产线持续推进OEE管理,减少损失时间,助力产线提产增效;提升自主管控意识,平台竞拍大幅降费;开展自主修复,降低修复成本;降低备件单价,降低制造成本。

  京唐基地坚持“一个聚焦、两个结合、三个有利于”工作方针,完善现场标准化管理标准,持续打造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现场自主管理、持续改善管理品牌,扩大QTI管理品牌影响力。修订完善入场须知、安全通道指引等22项标识,开展621个区域现场标准化管理提升,398个区域通过验收。全员快速改善氛围更加浓厚,共输出改善亮点8862项、改善提案20924项,改善积分人均405分,比去年提高156分。举办QTI改善骨干培训,输出一线改善型人才47名,改善课题18项。

  5、持续推进绿色制造,打造行业发展新标杆

  迁顺基地环保评A,引领绿色制造;二次资源产线投入,实现环保和降本双赢;拓展绿色产品,新酸洗、冷轧产线改造投资回报丰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上半年,针对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30次,迁钢公司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共迎检77次,保持了A级企业形象。提前布局“双碳”工作,光伏项目正式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69MW,是迁安地区实施的首个大型绿色能源示范项目;牵头制定钢铁绿色产品设计标准、绿色生产评价标准8项;加大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突破,开展热轧燃烧技术研究,推进全生命周期评价工作。

  京唐基地坚持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紧紧围绕保A目标,强化环保过程管控,实施环保升级项目22个和深度治理项目169个,上半年迎接市级以上环保检查32次,保持A级企业形象。期间先后荣获绿色低碳优秀品牌企业、绿色制造标准化支持单位、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荣誉称号。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量化评价体系,加大相关方安全管控力度,逐步实现由安全管理向科学管理、自主管理转变。

  6、聚焦钢铁主业发展,强化对外投资管控

  投资持续聚焦主业,持续强化对投资及参控股企业管控力度,提升投资风险防控意识,参控股企业运行质量进一步改善。为增强固废处理能力,合理有效利用二次资源,合资设立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提升首钢汽车板为汽车主机厂配套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钢贸公司作为营销体系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平台的作用,提升汽车板营销绩效,与首钢集团共同对钢贸公司进行增资。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共1733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迁钢公司:铁405万吨,同比降低0.5%;钢442万吨,同比增长5%;材425万吨,同比增长4%。京唐公司:铁697万吨,同比增长19%;钢766万吨,同比增长63%;材700万吨,同比长69%。智新公司:电工钢80万吨,同比增长7%。冷轧公司:冷轧板材103万吨,同比增长18%。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营业收入633.78亿元,同比增长89.88%;利润总额49.05亿元,同比增长550.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33亿元,同比增长556.25%;每股收益0.6元,总资产1526.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87.87亿元。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吴东鹰、尹田、刘燊、彭锋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说明》。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预案》:鉴于公司当前正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在该事项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安排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截止2021年7月2日收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289,389,600股增加为6,685,423,610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2020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020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86,452,832.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168,790.71元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87,284,041.3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65,280,919.2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991,687,907.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168,790.71元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892,519,116.4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856,123,340.12元。

  公司拟以股本总数6,685,423,6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668,542,361.00元,占2020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74.91%。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

  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四)因邵文策已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参会5位监事举手表决同意,推举杨木林监事主持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邵文策因工作调动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94%)推荐孙毅为新的监事人选(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说明》。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预案》:鉴于公司当前正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在该事项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安排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截止2021年7月2日收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289,389,600股增加为6,685,423,610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2020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020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86,452,832.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168,790.71元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87,284,041.3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65,280,919.2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991,687,907.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168,790.71元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892,519,116.4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856,123,340.12元。

  公司拟以股本总数6,685,423,6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668,542,361.00元,占2020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74.91%。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

  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1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拟任监事简历

  孙毅,男,1965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省长春客车厂机械车间干部、厂长办公室调研秘书,吉林省劳动厅劳动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副主任科员、综合三处主任科员、秘书处正科级秘书、秘书处副处级秘书,通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通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董事、通钢国贸公司董事长,通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董事,通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国贸公司董事长、通钢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通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通钢国贸公司董事长,通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通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

  孙毅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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