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 栏目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3日18: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yupo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25日16:00-17:00在“上证e互动”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6: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3、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 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德勤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先生;财务总监刘文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3日18: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yupo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16:00-17: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10-84423548
3、邮箱:ir@yupo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查阅本次说明会在线交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周德勤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481.7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披露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已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759.62万元低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39,351.36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做出的调整,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481.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已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所进行的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7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7,026.76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7,026.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6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454.95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454.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481.71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481.71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煜邦电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80195),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7月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88597 公司简称:煜邦电力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一)技术创新的风险
随着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成为实现前述目标的基础,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提升电网信息平台承载能力和业务应用水平成为电力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业务与电力物联网、数字南网建设高度相关,为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历史机遇,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在大力拓展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研发创新的同时,巩固现有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在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着重推进“空天地一体化”智能巡检解决方案和基于电网端的综合大数据服务系统,在智能用电产品方面重点推进满足新一代智能电网建设的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未来若公司在研发产品细分类别发展方向出现偏差,且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新的产品系列或者选择新的技术路线,将出现产品研发失败的情形,导致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类企业以及其他非电网企业。
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向行业企业采购产品和服务,行业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新进入者不断增加,及现有市场参与者经营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公司产品在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领域具有先发优势,但随着国家电力物联网建设和特高压领域的加速投资,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作为发电和变电侧重要的厂站终端,在迎来行业高景气周期后,或将面临投资周期性风险。
在智能巡检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由于对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要求较高且涉及国家能源数据安全,门槛较高。当前,我国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渗透率较低。公司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先发优势,但随着行业政策指引的逐步落地,可能会涌现出较多新的市场参与者,增加行业的竞争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并扩大在行业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量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芯片、继电器、PCB板及一些非标部件。受海外疫情影响、国际贸易环境变化、芯片下游应用市场需求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晶圆供应量不足,导致芯片供应商产能普遍进入紧张的周期。若上游行业供应量持续不足,公司将出现延期向客户交付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攀升的情况,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481.7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披露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已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结合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进行上述资金管理过程中,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安全的短期现金管理;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已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当天扣除的承销保荐费18,156,170.30元中包含进项税1,027,707.75元,该笔款项应由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目前尚未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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