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证券简称:*ST中房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相关交易的终止协议,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临2021-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核通知书》([2021]8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T中房 编号:临2021-026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签署<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临2021-023 号)。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日至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首次披露日如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及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在查询期间内,除以下列示的自然人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查询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一)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004862678)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自查期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就上述减持情况,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声明承诺如下:
“1、上述股份变动的原因为:(1)本公司因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构成违约,被动减持中房股份股票11,561,400股。(2)本公司因借贷纠纷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非交易变动划转中房股份股票12,235,000股;
2、上述事项已由中房股份作出公告;
3、本公司未获取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中房股份股票交易的情形;本公司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中房股份”股票,没有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倘若本公司上述声明存在不实情形,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王桂荣
王桂荣系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维”)前主要管理人员梁彬的母亲,自查期间曾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梁彬曾任天津中维监事,目前由于梁彬已经离职,天津中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鉴于此,就上述买卖情况,天津中维出具了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梁彬已于2020年6月15日于天津中维离职。天津中维现已无法联系到梁彬及其母亲王桂荣。
2、梁彬在天津中维任职期间,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天津中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梁彬及其母亲王桂荣作出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指示。
3、梁彬自天津中维离职后,天津中维未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中的任何事项或未公开信息通知到梁彬及其母亲王桂荣。
倘若上述声明存在不实情形,天津中维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马海陪
马海陪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人员张一曲之配偶,自查期间曾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就上述买卖情况,马海陪出具了《关于买卖中房股份股票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决策或相关信息公开前未知悉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
2、本人对中房股份股票的买卖行为完全是基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二级市场大盘环境及中房股份股价走势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除通过公开途径可获取的信息外,本人未获取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亦未受到他人关于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投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中房股份股票交易的情形;
3、本人仅知悉张一曲作为项目人员参与中房股份项目,并未从张一曲或其他人处获取、知悉或主动打探任何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也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4、本人买卖中房股份股票时未以任何形式与张一曲或其他人做过任何沟通。
倘若本人上述声明存在不实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张一曲出具了《关于买卖中房股份股票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配偶马海陪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决策或相关信息公开前未知悉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
2、上述自查期间,本人配偶马海陪对中房股份股票的买卖行为完全是其基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二级市场大盘环境及中房股份股价走势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除通过公开途径可获取的信息外,其未获取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亦未受到他人关于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投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中房股份股票交易的情形;
3、本人作为项目人员参与中房股份项目,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本人配偶马海陪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配偶马海陪作出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指示。
倘若本人上述声明存在不实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结论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及相关各方出具的说明,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内,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19日
证券代码:600890 证券简称:*ST中房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临2021-024)。
2021年8月19日,公司董事长朱雷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洪洁女士、交易对方忠旺精制代表卢涛先生、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项目主办人蒋中杰先生、王晨曦先生、联储证券项目主办人盛瑞先生、吴雨缪女士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二、 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重组中止后,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们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尽量保证公司不暂停上市?或者退市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继续处置存量投资性房产,同时将积极选择对公司未来发展更有利的方向,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谢谢!
2、是不是必须同时满足下面2个条件公司股票才会被终止上市。一、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二、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如果只是满足上面2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公司2021年年报后就不会被终止上市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触及上市规则关于退市的其他条款,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3、公告说重组失败了,请问中房公司具体能退回多少中介费用?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重组中介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会披露相关进展,请关注。
4、您好。1、请问公司目前的主营范围是什么?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保证今年的主业营收在1亿元以上,以避免年报后退市的风险?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主营业务目前还是房地产,公司将积极选择对公司未来发展更有利的方向,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您好:公司和忠旺终止重组后,公司和忠旺是否存在中介费返还给公司的协议,如有,中介费要返还多少?何时能到公司账户?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重组中介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会披露相关进展,请关注。
6、你好:公司未来的重组方向是什么?是否有考虑向新能源或酒业方向发展?谢谢!
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7、中房股份多年的小股东,一直对公司寄予希望。希望公司不要气馁,能尽快找到新的出路,走出困境。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8、你好朱董,请董事会一定要想办法保住中房,因为很多股民已经跟你几年。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9、请问终止的原因是忠旺那边资产有问题吗?听说停产了?
答:您好,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原因,经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忠旺的经营情况请关注中国忠旺的相关公告。
10、如果目前主业无法保证达到营收1亿以上的要求,是否有变更主业的计划,以保证主业营收1亿以上的要求,以避免退市?
答:您好!公司会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对公司发展有利的方向,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谢谢!
11、国内外疫情不断,企业这两年都不容易,希望能尽快摆脱困境,提升股价,用实际行动回馈中小股东!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12、公司今年1季度的货币资金1.45亿,具体包括哪些?是否存在保证、质押等受限行为?
答:您好!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形式存放,不存在资金受限情况,谢谢!
13、朱董你好,我是中房5年的股东。自16年中房与忠旺重组以来遍一直持有中房。按照往年及今年一季报的经营情况,中房存在退市的风险。请问朱董中房接下来的打算是什么?是否有办法能保证当年营收大于1亿元?以及后续是否仍有重组预期?谢谢。
答:您好!公司已承诺在披露终止重组事项起至少1个月内不筹划重组事项,会继续处置存量投资性房产,同时将积极选择对公司未来发展更有利的方向,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谢谢!
14、提个小建议,公司可以先收购一些小房企,优先保壳,再图谋发展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及建议!
15、请问之后也可能和上次一样重新商讨然后再做重组上市吗?
答:您好!公司已承诺在披露终止重组事项起至少1个月内不筹划重组事项,如有重大事项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谢谢!
16、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2,782,809,是何时开始持有的,当时的持股成本是多少?是用自有资金买入或者其它资金来源买入的?谢谢!
答:您好!关于嘉益投资的相关持股情况请查阅股东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谢谢!
17、您好朱总,请问公司高层有能力有信心度过这次退市风险吗?
答:您好!公司会积极选择对公司发展有利的方向,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谢谢!
18、请问如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但是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会被终止上市吗?。
答:您好,如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谢谢!
19、今年1季度长期股权投资64,152,264.98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存在投资风险?谢谢!
答:您好!请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即将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谢谢!
20、关注中房这么多年,希望各位不要灰心,无论是继续重组还是转型做别的行业,方向还有很多
答:您好!谢谢您的建议!
21、你好,公司除了可出租面积3024平方米资产外,还有没有其他可出售资产。
答:您好!除您提到的这部分资产,无其他可出售投资性房地产。谢谢!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全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公司非常感谢各位投资者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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