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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明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雅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5)。《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8,464,359.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846,435.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9,948,580.17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9,566,503.3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1,5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606,366,503.31元结转下期。

  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议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4、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8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发前股东持股数量初始登记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初始股份登记。

  在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登记资料中,由于公司经办人工作失误,将个别首发前股东持股数量申报错误,导致登记错误。错误登记股东差异比较表如下所示:

  

  公司已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更正错误信息,本次更正仅在上表所述股东之间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总股本不发生任何变动,不涉及本次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数量变化,不对本次公开发行结果造成影响,公司将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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