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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2021年8月2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万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147.60万股变更为23,240.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147.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240.4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XYZH/2021BJAG10462号验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3267@yldz.com.cn,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4:00-15: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郑红先生,董事、总经理刘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杰女士,董事、财务总监李永强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说明会召开时间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3267@yldz.com.cn,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单思齐

  联系电话:010-52270567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六、 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后续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7日

  至2021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万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23,147.60万股变更为23,240.4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147.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240.4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9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5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年6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鸿远苏州及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4,743,242.22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299.2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280020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尚未归还。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2021年上半年,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附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使得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6%。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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