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以竞价方式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42,011,657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2,603,49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配股、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鉴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拟将募投项目“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上半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0,269,224.13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