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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通达”)核心技术人员蔡青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蔡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蔡青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 蔡青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罗伦文先生负责,蔡青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蔡青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蔡青先生在任职期间,带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及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公司及董事会对蔡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蔡青,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加入中科通达,离职前担任本公司研发负责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578%的股份。蔡青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保密及竞业禁止情况

  根据公司与蔡青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双方同意,无论蔡青先生因何种原因离职,蔡青先生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蔡青先生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蔡青先生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受聘于公司期间和该期限终止后2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蔡青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其他存在违法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蔡青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蔡青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蔡青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产品的研发推动工作,蔡青先生离职后,上述研发工作将由罗伦文先生接手负责后续推进。蔡青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在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化领域耕耘多年,专注于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的信息化服务,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年轻高效、有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161人,其中研发人员122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工作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蔡青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罗伦文先生负责,罗伦文先生为公司研发中心总监、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如下:

  罗伦文,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SEI认证的CMMI评估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入职公司,历任软件工程师、开发部经理、开发总监、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目前,蔡青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前所负责的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蔡青先生进行了访谈,了解其离职背景及对公司日常研发的影响;查阅了蔡青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并审阅了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查阅了公司专利清单等文件;了解公司的研发体系、在研项目、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科通达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蔡青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蔡青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2、蔡青先生与中科通达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包含保密、竞业禁止等条款。蔡青先生在中科通达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蔡青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中科通达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蔡青先生的离职未对中科通达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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