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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36,749,954股,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10.42万股,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1.67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92,873,761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7,542,93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股东9名,股份数量为36,749,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公司持股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斌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在作为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自然人股东孙雪珍、陈正东、尹锋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绿的谐波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同意绿的谐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749,954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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