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经考核及主管部门确认,现披露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的最终结果,信息如下:

  

  注: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包含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单位缴费部分;

  2、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陈震山、宋剑斌2016-2018年任期激励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9.0710万元及人民币69.0662万元,于2019-2021年三年期间按6:2:2的比例逐年发放,2020年度分别发放人民币13.8142万元及人民币13.8132万元。上表结果不包含2016-2018年任期激励收入;

  3、当年新任或离任人员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按2020年度在职时间折算,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考核薪酬,非2020年全年薪酬;

  4、上述除陈震山先生、宋剑斌先生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中的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相应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计划自2021年5月21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合计不超过59,302,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前,中国人寿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8,459.20万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4.8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中国人寿发来的《关于减持杭州银行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15:00收盘,中国人寿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股东中国人寿发来的《关于减持杭州银行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13,939.20万股系中国人寿在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分配方案中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人寿根据自身战略安排和资产配置的需要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系中国人寿正常的减持行为。因中国人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国人寿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国人寿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中国人寿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其他说明

  中国人寿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